主辦: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承辦:鄉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晉ICP備11006016號 網站標識碼:1410290008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臨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規劃是鄉寧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作為鄉寧縣環境衛生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性文件。規劃通過構建環保高效的垃圾收運和處理系統,科學制定環衛指標體系和設施建設標準,合理布局各類環衛設施,落實用地需求,致力于打造與鄉寧縣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環衛體系。
規劃期限:2024-2035年,近期2030年,遠期2035年。
規劃范圍為中心城區范圍,總面積123.83平方千米。
包括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規劃、建筑垃圾處理規劃、醫療垃圾處理規劃、糞便垃圾處理規劃、道路保潔規劃、公共廁所和環衛停車場等其他環衛設施規劃及相關保障措施等。
序號 | 項目 | 目標 |
1 |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100% |
2 | 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 | ≥60% |
3 | 有害垃圾收集處置率 | 100% |
4 |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 | ≥60% |
5 | 醫療垃圾集中回收處置率 | 100% |
6 | 公廁分布密度 | ≥3座/平方公里 |
全面推進垃圾分類、進一步完善垃圾分類全流程體系、因地制宜布局各類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補齊終端處理短板、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等全過程覆蓋。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60%,實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處理全覆蓋、廚余垃圾全處理。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收運處理系統將最終形成以垃圾分類收集點(可回收物分類箱)、垃圾分類轉運站、再生資源分揀處置中心三級體系相結合的廢品回收網絡。
有害垃圾:居民、企事業單位分類收集的有害垃圾,由縣環衛部門或作業單位收運到指定暫存點進行分類貯存。有害垃圾最終統一運輸至有資質的處理機構進行無害化處置。
廚余垃圾:餐廚垃圾由運營企業負責轉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廠進行處理。居民廚余垃圾由居民分類,投入廚余垃圾收集桶,由環衛作業單位利用專用車輛將廚余垃圾直接運輸至廚余垃圾處理廠。其他廚余垃圾,即農貿市場尾菜在菜市場、商超、農貿批發市場設置尾菜收集站(點),然后與家庭廚余垃圾統一轉運處置。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收集至轉運站,然后由轉運站運至填埋場或垃圾焚燒廠處置。
保留鄉寧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規劃建設垃圾焚燒電廠一處,廚余垃圾處理廠一處,規劃建設環衛綜合中心一處,包含大件垃圾拆解、可回收物分揀、灑水車供水點、泥水分離設施、融雪劑堆場、環衛宣教等功能。
保留現有垃圾轉運站,并對其實施提升改造,具備垃圾分類轉運功能。在胡村、下縣、??德肺?、幸福灣和紫砂小鎮東各新建一處垃圾分類轉運站,轉運站規模不大于20噸/天。
(1)垃圾收集點(站)規劃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服務半徑不宜超過70米,市場、交通客運樞紐及其他生活垃圾產生量較大的場所應單獨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大于5000人的居住小區(或組團)及規模較大的商業綜合體可單獨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
居住區以及單位的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餐飲垃圾產生量集中的商場、飯店、食堂等,應增加專門的餐飲垃圾收集容器;其他無廚余垃圾產生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收集容器。
(2)廢物箱設置標準
道路兩側以及各類交通客運設施、公交站點、公園、公共設施、廣場、社會停車場、公廁等人流密集場所的出入口附近內設置廢物箱,且應采用分類收集的方式。設置在道路兩側的廢物箱,根據道路功能劃分:在人流密集的城市中心區、大型公共設施周邊、主要交通樞紐、城市核心功能區、市民活動聚集區等地區的主干路,人流量較大的次干路,人流活動密集的支路,以及沿線土地使用強度較高的快速路輔路設置間距為30-100米;在人流較為密集的中等規模公共設施周邊、城市一般功能區等地區的次干路、支路設置間距為100-200米;在以交通性為主、沿線土地使用強度較低的快速路輔路、主干路,以及城市外圍地區、工業區等人流活動較少的各類道路,設置間距為200-400米。
建筑垃圾分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五類。
依照源頭減量、源頭簡易分類、源頭或異地直接利用、資源化利用、最后無害化處理的順序對各類建筑垃圾進行處置。
工程渣土主要進行場地平整或基礎回填,可就地利用實現源頭減量。工程垃圾、裝修垃圾、拆除垃圾采用“資源化利用為主,填埋為輔”的處理模式,最大化實現資源化利用。危險廢棄物及有害垃圾進入危廢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規劃新增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一處,建筑垃圾填埋場一處。
基于鄉寧縣污水收集系統建設現狀,規劃采用管道收集+污水處理模式。
醫療垃圾采用專用包裝袋包裝,裝入專用容器中。并委托政府特許經營的專業醫療廢物處理機構收集運輸至醫療垃圾處理廠。
道路保潔范圍為車行道、人行道、車行隧道、人行過街地下通道、人行過街天橋、立交橋及其他設施等。
道路按保潔等級劃分為:一級保潔、二級保潔、三級保潔三個等次。
道路灑水的水源采用再生水,水源來自鄉寧縣污水廠深度處理水,水質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
在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上布置灑水車供水器,每5-6km設置一處,從道路再生水管線引接。
不同用地公廁設置標準如下表所示:
城市用地類型 | 設置密度(座/k平方米) | 建筑面積(平方米/座) | 獨立式公共廁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座) |
居住用地(R) | 3~5 | 30~80 | 60~120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 | 4~11 | 50~120 | 80~170 |
綠地與廣場用地(G) | 5~6 | 50~120 | 80~170 |
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公用設施用地(U) | 1~2 | 30~60 | 60~100 |
注:公共廁所用地面積、建筑面積應根據現場用地情況、人流量和區域重要性確定。特殊區域或具有特殊功能的公共廁所可突破本標準面積上限。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指標不含城市道路用地(S1)和城市軌道交通用地(S2)
綠地用地指標不包括防護綠地(G2)。
沿道路設置的公共廁所間距宜符合下表規定:
設置位置 | 設置間距 |
商業區周邊道路 | <400 |
生活區周邊道路 | 400-600 |
其他區周邊道路 | 600-1200 |
環衛車輛應逐步更新為采用新能源車。
保留現狀市政公用中心后院停車場。新建環衛綜合中心、垃圾轉運站時,需適當預留環衛車輛停放場地。停車場內宜同時布置加水站、充電樁、泥水分離設施等設施。
環衛工人作息場所宜結合城市其他公共服務設施設置,可結合公共廁所、垃圾收集站、垃圾轉運站、環衛車輛停車場等設置。環衛工人休息場所設置密度宜為0.3-1.2座/km2,建筑面積宜為20-150㎡。
主辦: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承辦:鄉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晉ICP備11006016號 網站標識碼:1410290008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臨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